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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6月18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,小林(化名)為還債務,竟用4根火腿腸冒充“爆炸物”,還企圖敲詐勒索20萬元(詳見本報4月21日A4版)。雖然“爆炸物”是假的,但是小林的犯罪行為是真的,近日,湖裡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(未遂)將小林批捕。
   [案情回放]
  為還債用“詐彈”勒索
  2014年4月20日10時許,湖裡區碧湖嘉園某莆田滷麵店老闆老吳(化名)接到送餐電話,有人要點3份滷麵。老吳把3份滷麵送到後,買面的小林稱他已吃過,又多給了老吳幾元,要求老吳把3份滷麵和一個包裹送到富貴門小區50號別墅。
  老吳也沒多想,就帶著滷麵和這個包裹到了富貴門小區。但是小區保安告訴老吳,裡面根本就沒有50號別墅。“是不是客人弄錯了?”老吳打電話給買面的小林,但是電話始終打不通。老吳只好先把滷麵和包裹帶到自己的店里。
  “是不是有人在搞惡作劇啊?”店里的服務員提醒老吳。老吳也很好奇,就把包裹拆開了,發現裡面有兩張紙條,還有一個類似爆炸物的東西,紙條上寫著“匯20萬到5268****賬戶,否則將引爆炸彈”。老吳立即報了警。
  警方到現場查看,發現這個所謂的“爆炸裝置”竟然是4根火腿腸偽裝的,裡面還安裝了電線和電池,然後用黑色膠帶裹起來,看起來非常逼真。2014年4月21日,警方根據線索,在安溪將犯罪嫌疑人小林抓獲。
  原來,小林(化名)因為欠了李明(化名)的債務,無錢償還,就起了敲詐他人錢財的念頭。他認為住在富貴門小區的都是有錢人,就對老吳隨便說了個地址。紙條里留的銀行賬號就是債主李明的,他還發短信給李明,說會給他匯去20萬元。
  當天,小林安排好滷麵店老闆送“爆炸物”事宜後,就扔了所用手機卡,逃到了老家安溪。第二天,小林在安溪就被警方抓獲了。
  [檢察官說法]
  爆炸物是假,犯罪是真
  湖裡檢察院認為,雖然小林製作的“爆炸物”裝置不是爆炸物,而且其要敲詐勒索的對象也不存在,但是不影響其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(未遂)。雖然“爆炸物”不具備爆炸性,但是以一般人的判斷,該爆炸物已具有社會危險性,其外觀也足以讓普通人相信其具有爆炸的危險性。小林在主觀上有以“爆炸物”相威脅而敲詐他人財物的意圖,在客觀上也實施了製作“爆炸物”、寫敲詐勒索信和將“爆炸物”送出去等行為,因此予以批捕。
  責任編輯:蘭文  (原標題:男子用4根火腿腸冒充爆炸物勒索20萬近日被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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